【注釋】
第七類主要包括機器和機床、馬達和引擎。
本類尤其包括:
——各類馬達和引擎的部件,例如:各種類型馬達和引擎用啟動器、消音器和汽缸;
——電動清潔機器和裝置,例如:電動擦鞋器,清洗地毯用電動機器和裝置以及真空吸塵器;
——3D打印機; ——工業機器人;
——某些特殊的非運輸用運載工具,例如:掃路機,筑路機,推土機,掃雪機以及作為非運輸用履帶式運載工具部件的橡膠履帶。
本類尤其不包括:
——手動的手工具和器具(第八類); ——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實驗室機器人,教學機器人,安全監控機器人(第九類),外科手術機器人(第十類),機器自動駕駛汽車(第十二類),機器人鼓(第十五類),玩具機器人(第二十八類);
——陸地車輛用馬達和引擎(第十二類);
——運載工具和拖拉機用履帶(第十二類);
——某些特殊機器,例如:自動取款機(第九類),人工呼吸器(第十類),冷凍設備和機器(第十一類)。 注:攪動機,攪拌機,磨粉機(機器),離心碾磨機,粉碎機,混合機(機器),碾碎機為跨類似群保護商品。但是對于申報限定行業用途的上述商品,應按照行業用途歸入相應的類似群,并與對應的上述商品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