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場主體:
營業執照是登記機關依法頒發給各類市場主體的重要憑證,是市場主體登記工作的直接體現。商標注冊證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商標注冊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利證書,是商標注冊人合法使用注冊商標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營業執照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發生變更,商標注冊人應當提出商標注冊變更申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為商標權利人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服務,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融通市市場監管局企業注冊登記受理窗口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業務福州受理窗口,自即日起提供商標注冊證與營業執照同步變更服務,企業至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營業執照名稱或經營場所變更事項時,可同步辦理名下商標注冊證注冊人或注冊地址變更事項,無需費用。
文章來源:http://scjg.fuzhou.gov.cn/zz/xxgk/tzgg/202107/t20210715_4142000.htm